罗定市组织深入学习《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》
11月11日,罗定市举办《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》专题学习会议,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,领会其思想内涵和原则要求,增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会议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要求,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,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,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,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推进文明实践、文明培育、文明创建,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,为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、强大精神动力、丰润道德滋养、良好文化条件,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会议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干部培训、党员学习等多种形式,把认真学习领会、宣传贯彻《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》精神作为契机,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、融会贯通。要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定理想信念,大力推进文明实践、文明培育、文明创建,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、道德水准、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,奋力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深走实,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,为争创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而团结奋斗。
据了解,市文明办印发《关于认真组织学习<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>的通知》,要求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深入学习领会,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。(来源:文明罗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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